近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报经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一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指定由泸州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承办。
土地情况:
拍卖时间、地点及竞价方式:
本次拍卖会于2020年6月2日15:30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二号五楼)交易大厅举行。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方式竞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510500-2020-B-011号地块:按公告之日现状出让。出让人对地下是否存在其它杆管线未作勘测,也不承担勘测、搬迁责任,如有则由受让人自行搬迁、安全避让处置,并承担全部费用。宗地内弃土由竞得人自行处置并承担费用。
2、根据泸州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局、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公告》,为有效做好疫情管控,本次拍卖会除工作人员和竞买人以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拍卖会现场。竞买人(每家单位限两人)应提前1小时到达,并携带身份证原件、《竞买资格确认书》进场,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报告登记等疫情排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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